利剑高悬 震慑常在——《巡视利剑》专题片观后感
实现党的全面领导、长期执政,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而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最近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巡视办、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4集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有效破解自我监督的难题,探索出一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因而,专题片播放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
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有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在主体定位上,明确了巡视是党中央的巡视,体现了党中央的权威和信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央负责并报告工作,因而从巡视发挥作用看,根本在于党章的权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在职能定位上,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体现了党内监督的严肃性;从巡视方法来看,党内巡视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总之,通过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手段不断创新,频率不断加快,震慑不断放大,让巡视这一借鉴传统监察制度的党内监督方式,焕发出全新的活力和巨大的威力,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这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其一,既注重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又注重自下而行的群众监督。权力来自人民,必然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巡视工作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搭建了一个交汇的平台,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巡视制度的设计,让它既成为党内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过程,也成为依托广大人民群众,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过程。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110余万件次,接待来访30余万件次,接听来电10余万次;每个省区市谈话近400人次,每个中央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谈话近200人次。通过谈话和信访获取的信息成为巡视组梳理研判的基础,对准确地锁定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使巡视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
实践证明,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在这里相遇,共同维护和促进党和国家的肌体健康。
其二,既开“日光灯”又设“探照灯”。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将“专项巡视”写入条例。常规巡视是不带目标找问题,专项巡视对着问题找线索,因而如果说常规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日光灯”的话,那么专项巡视就如同“探照灯”,其时间虽短,但问题相对集中,只要找到相应的线索,就能达到精准打击之目的。常规巡视和专项巡视相结合,就将全面清查和重点清查统一起来,使违纪违法者难以藏身。
同时开展“机动式”巡视。“机动式”巡视更加短、平、快,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在很短的工作时间里,迅速准确发现问题,推动被巡视对象解决问题。
其三,既突出“关键少数”又突出“关键问题”。巡视中,突出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同时突出政治巡视这一“关键问题”,发挥巡视政治导向作用。
思想是行动指南,只有思想自觉才能引领行动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一轮轮巡视中所发现的无数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才是“里”。就一些领导干部个人而言,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就一些党组织来说,表现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不健康。为此,修改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一个重大创新点,就是明确政治巡视定位。新《条例》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深入了解领导干部履行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盯住党委(党组),突出“关键少数”,突出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抓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其四,既要“初检”又要“复检”。巡视是严肃的政治体检。如果说第一次巡视是“初检”的话,那么“回头看”就是“复检”。初检是查出了“毛病”、找出了问题,至于是否得到整改,需要“复检”才能了解其效果。巡视组在复检时,既关注老问题整改处理的情况,同时又注意发现新的问题。
巡视“回头看”实际上是与时俱进的新巡视、围绕政治的再巡视,它释放出了不是巡视一次就万事大吉的信号,通过对没有见底的问题再了解,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延伸放大震慑效果,彰显的是党内监督的严肃性与韧劲。事实表明,一些第一次巡视后本以为侥幸过关的腐败分子被回马枪挑落马下,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回头看”体现党内监督的严肃性。
其五,既重“巡视”又重“巡察”。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年来,党中央兑现了实行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探索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的政治承诺。就党内自我监督而言,如果说巡视是对高层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那么巡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的有力举措。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巡察工作实践经验,要求“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设立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
巡视全覆盖,党中央已经作出了示范。各省区市党委在中央巡视组的指导下,紧跟党中央步伐,积极探索、深化实践,并指导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统筹谋划、规范开展巡察监督,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做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到基层,使“两个责任”逐步落实到了党组织“神经末梢”。巡察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剑指“微腐败”“小官大贪”“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当前,市县巡察工作正沿着深化政治巡察的方向持续发展,不断前行,努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廉洁规范用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五年来,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看到了党中央巡视这把利剑绝不是摆样子,而是真正地动真碰硬,是真巡视真反馈真整改,谁违背了党性原则、侵害了人民的利益,巡视利剑就指向谁,从而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感,党心与民心更加凝聚。
巡视、巡察永远在路上,创新也需要永远在路上。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才能精准地击中问题,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我们欣喜地看得,自上而下各级党组织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坚持不懈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发扬光大,努力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周凌华 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