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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9-08

根据县委部署,2016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做到责任全承担、所有问题全整改、整改要求全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14个主要问题逐项分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组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2次动员部署和督促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把关整改效果。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牵头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深刻剖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制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扎牢持久防治的制度笼子。

截止目前,共追究责任8人次,其中,留党察看1人次,撤销党内职务1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书面检查2人次。修改完善制度措施21个。

一、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党支部组织学习、参与活动的记录通报制度,把支部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明确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完善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关于机关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并积极开展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局机关党支部、就业处党支部、社保中心党支部已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局机关党总支和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也已启动。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党组书记与各级党组织书记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

3.关于支部党建工作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每月组织集中学习1次,明确党组中心组成员全年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到基层作宣讲、上党课不少于1次。进一步细化明确对下属党组织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每季度开展党建资料互观互检活动。每半年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明确各级党组织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每月一次党日活动、每季度一次党课教育。

4.关于支部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大党务工作培训力度,严格规范党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着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计划在就业处党支部创建“标准化党支部”,为全局各级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提供样本。

5.关于支部工作创新不多问题的整改落实。建立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把党员个人履职情况和县委组织部开展的中层干部履职竞赛活动、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将党员考核纳入到个人综合考核中。加强法制学习,不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政策法规知识竞赛,7月31日已组织第一次知识竞赛。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廉政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重要事项或重大会议前必须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活动,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在7月17日召开的年中工作交流会上,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廉政教育。

2.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较松懈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廉洁从政五点具体要求,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课制度,加大系统内部违规违纪情况通报力度。建立作风检查机制,每月对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进行作风检查,并将检查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对社保中心原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免去该负责人党内职务,并给予留党察看处分。领导班子带头,全员进行不投资入股、不从事经商办企业、不从事微商等公开承诺。

3.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度汇编》,对全局重要的工作事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建立了局领导联系基层人力社保服务中心制度、局系统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局领导班子月度工作交流制度。今年以来,讨论人事调整招聘3次涉及27人次,通报重大资金使用3笔,其他重大事项11项。

三、关于“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建立党风廉政谈话机制,每季度由分管领导对下属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谈话。针对内部审计中发现下属单位向局机关在编人员发放交通伙食补助费的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全额退还补助费。

2.关于公务支出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组织人员深入学习公务卡结算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规范伙食补助费报销手续,对现行就餐券结算方式及定点商家的选择予以整改纠正,明确局系统各单位的职工伙食补助必须采用月结形式,根据当月享受职工人数及标准列支“伙食补助费”费用支出。规范会议经费制度执行,明确了会议必采购、采购必合规的要求。

3.关于下属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部分单位子女医药费报销存在管理隐患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停止此类形式的报销业务,并对现行子女医药费报销制度予以修改、细化。进一步规范下属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和政府采购行为,停止发放年度招生奖励。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4.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成立作风建设工作检查小组,每季度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作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相挂钩。6月起,组织开展“三查三看三提升”活动,一查工作,看成效,提升工作标准;二查能力,看履职,提升业务素质;三查作风,看自律,提升责任意识。建立谈话机制,突出抓早抓小,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局中层岗位进行摸底梳理,制定局系统行政科室梯队建设、直属单位班子建设、专业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建设等规划。加大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各业务领域培训工作。已对中层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中层正职11名、中层副职13名。同时,开展了工青妇组织的人员调整。

2.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中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中层干部日常选拔任用程序》,起草了《中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乡镇(街道)、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在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一是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化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不断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继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进行整改。全面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对已经整改的,提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措施;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取得实效。三是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改同时,深入分析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力构建整改落实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8280323;邮政信箱: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宣人事科,邮政编码:313200,信封上请注明“对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2952541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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