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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纪委“三式工作法”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09-23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德清县纪委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通过“清单式”明责、“痕迹式”管理、“晾晒式”点评等方式,全面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打造纪检铁军。

一是“清单式”明责,推进有效履职。依据突出主责主业的原则,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其中镇(街道)落实监督责任设置34个考核指标,派驻机构落实监督责任设置29个考核指标,主要是在常规性工作考核基础上,设置监督执纪问责履职情况加分环节,对实施诫勉谈话、组织调整、自办案件,对属“一案双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中发现并查处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在本地本系统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分别予以不同的加分,引导纪委(纪检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印发《2016年德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为7大类46项,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到人。制定《德清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从监督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权力规范运行、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等6个方面细化派驻机构工作,共细化为34项具体工作,切实让派驻工作监督有方向、履责有标准。

二是“痕迹式”管理,推进规范履职。树立“工作痕迹化”理念,要求各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每月填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月报表》,做到“有具体人、有具体事、有具体数据”,将开展监督执纪情况书面报县纪委,具体填报运用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内容,以具体指标倒逼履职自觉。对推进工作不力的,由县纪委联系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建立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即时报告制度,除了工作报告外,对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求以“一事一报告”方式随时报告。建立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情况定期当面汇报制度,每两个月逐一当面听取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负责人问题线索汇报,今年已安排3轮听取,共收到反映的各类问题78条,其中问题线索15条。

三是“晾晒式”点评,推进竞赛履职。每季度分别召开派驻机构和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例会,在交流工作情况的同时,通报每个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上报和处置、“四种形态”运用、信访件办理等情况,并对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实施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项目领办、实绩公示公议工作,制定项目领办清单,按照履职内容、监督环节、工作节点等确立项目任务,进度上墙,季度评星,目前已进行2轮,评定5星领导干部20人次,4星领导干部13人次,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认真对照省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八个不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拉高标杆、查找短板”活动,要求委局各室、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全方位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整改、补齐短板。据统计共上报短板80条,制定整改措施1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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