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12
日前,县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典型问题:
钟管镇蠡山村农业生产用电管理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4年度,钟管镇蠡山村刘桥片农业生产用电管理混乱,蠡山村党支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电费承包管理人上缴电费,也未及时终止承包管理合同,致使村集体资金24万余元至今难以追回。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赵志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副董事长沈武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芳莉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舞阳街道上柏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姚宏娟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3月,群众多次电话反映舞阳街道上柏集镇路灯损坏、影响居民出行的问题,上柏社区未及时向舞阳街道办事处报告,也未采取相应有效的解决措施,致使群众相关诉求在较长的时间里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姚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市地区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孙建龙违规出租公房问题。2012年以来,孙建龙利用工作便利,违反公房使用规定,与他人串通伪造租房协议,将公房用于私人活动使用,并擅自对公房进行装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孙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副所长职务;党支部书记、所长沈根荣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职务从所长降为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