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我们看到的关于游戏外挂案件得报道,都显示外挂作者或者售卖者获利百万千万,让很多人一度惊叹,游戏外挂黑产,究竟是一个多么挣钱的黑色产业。

而近日,一则消息,打破了很多人的固有认知,原来卖挂获利几万块,一样是会被抓。近日,腾讯游戏安全中心发布消息称,腾讯公司配合青岛市文旅执法、公安食药环侦,全链条打击了一起《穿越火线》游戏外挂案件。

2022年6月至9月期间,李某甲为了利用游戏进行牟利,通过使用游戏外挂在《穿越火线》游戏中运行游戏账号,将账号租赁至他人进行使用,最终获利3万余元,并于同年6月至2023年1月期间,通过使用自动刷图等功能,在《穿越火线》游戏中非法获取“CF点券”等游戏资源,利用官方商城购入游戏装备进行倒卖,获利2万余元。

公安机关于2023年1月接到报案后,经过缜密侦查,认为李某甲上述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将其抓捕归案。

注意看,从报道上看来,这个作者只获利了5万元,是不是颠覆了大家以往的固有认知?

也许,官方就是通过这侧报道来告诉大家,即便是5万元,同样也是违法,同样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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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游戏外挂,一直都是行业毒瘤,它对游戏的危害,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然而,由于普通外挂的制作,门槛并没有很高,甚至网络上也有一些教程,因此,总有一小波人罔顾法律,铤而走险,制售外挂。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著作权罪增设了第六项规定,进一步织密知识产权保护法网: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在以往类似案件中,打金工作室人员的行为在法律定性上存在着一定障碍。本案通过适用新法规定,将打金人员出租运行外挂的游戏账号以及自己使用外挂实现自动化打金营利等行为,认定为是为营利而使用侵权作品的实行犯,从而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将对外挂的打击从制作、提供的环节,进一步延伸至租号、使用的环节,为后续类似外挂黑产案件的法律定性以及链条打击提供了借鉴和指引。

再小的恶,他也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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